EP02. "MyInvois 怎么开发票?合并 e-Invoice 与一般公众税号"
🔒 登录后可标记已读- e-Invoice 不是 PDF,而是用 XML / JSON 格式提交给 LHDN 验证的电子资料;验证通过后才算有效。
- 小商家不用买系统:LHDN 提供免费的 MyInvois Portal 和 MyInvois App,可以一张一张手动开。
- 卖给不要 e-Invoice 的一般顾客,可以每个月开一张合并 e-Invoice(consolidated e-Invoice),在月底后 7 天内提交。
- 买家没提供税号时,用 LHDN 规定的一般税号,例如一般公众是
EI00000000010。 - 以下资料为 2026-09 查询(依据 LHDN e-Invoice FAQ 2026-09-04 版与 Specific Guideline v4.9),请以 LHDN 最新公告为准。
适用对象
- 适用:需要实施 e-Invoice 的商家(年营业额 RM3 百万以上,或不符合豁免条件,见 EP01)
- 不适用:符合豁免条件的商家(可以自愿使用)
重点内容
两种提交方式
| 方式 | 适合谁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MyInvois Portal / MyInvois App | 交易量少的小商家 | LHDN 免费提供,网上手动填写、提交 |
| API | 交易量大、有会计或 POS 系统 | 系统自动生成 XML / JSON 提交给 LHDN |
📌 两种方式可以一起用,只要同一笔交易不要重复提交。
e-Invoice 的基本流程
flowchart TD
A["交易完成"] --> B["卖家开 e-Invoice<br/>用 MyInvois Portal 或 API 提交"]
B --> C["LHDN 验证"]
C --> D["验证通过<br/>得到唯一编号与 QR code"]
D --> E["卖家把验证后的 e-Invoice 分享给买家"]
合并 e-Invoice(Consolidated e-Invoice)
什么时候用:买家(例如一般零售顾客)不需要 e-Invoice 时,卖家可以照常开普通收据,然后把这些交易每个月合并成一张 e-Invoice 提交。
规定:
- 在每个月结束后 7 个日历天内提交
- 合并 e-Invoice 里的买家税号用一般公众税号
EI00000000010 - 不需要把合并 e-Invoice 分享给个别顾客
哪些交易平时不能合并(要逐笔开):
- 单笔交易超过 RM10,000(所有行业,2026 年 1 月 1 日起)
- 其他特定交易,例如给代理商/经销商的付款、博彩派彩、电力供应、电信(月费配套、上网配套、电子设备销售)等(完整列表见 Specific Guideline 的 Table 3.6)
📌 宽限期内的放宽:在宽限期内(RM5 百万以下的商家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),LHDN 允许所有交易都开合并 e-Invoice,包括超过 RM10,000 的交易;买家要求单独开,也可以只开合并的。见 EP01。
一般税号(General TIN)
买家或卖家没有提供税号时,用 LHDN 规定的一般税号:
| 一般税号 | 用在什么情况 |
|---|---|
EI00000000010 | 一般公众:马来西亚个人只提供 MyKad 号码;合并 e-Invoice 的买家税号 |
EI00000000020 | 外国买家:只提供护照号码,或出口交易没有外国买家税号 |
EI00000000030 | 外国卖家:self-billed e-Invoice 里,外国供应商没有税号 |
EI00000000040 | 政府、州政府、地方政府、法定机构等 |
Self-billed e-Invoice(自开 e-Invoice)
某些情况由买家替卖家开 e-Invoice,常见的例子:
- 向外国供应商买货或买服务(包括在外国电商平台购买)
- 付佣金给代理商、经销商
- 电商平台付款给卖家(平台替卖家开,见
ECOMMERCE SELLERS/EP02)
常见误区
- ❌ 把 PDF 发票当 e-Invoice:e-Invoice 是提交给 LHDN 验证的 XML / JSON,PDF 只是验证后的可视版本。
- ❌ 一定要买昂贵的系统:交易少的话,用免费的 MyInvois Portal 就够。
- ❌ 合并 e-Invoice 可以拖到年底才交:每个月结束后 7 天内就要提交。
- ❌ 宽限期结束后,超过 RM10,000 的交易还能合并:宽限期一结束,这类交易要逐笔开。
Sources
官方来源:
- Implementation of e-Invoice in Malaysia: FAQs (updated 4 September 2026) - LHDN
- e-Invoice Specific Guideline (Version 4.9, 7 September 2026) - LHDN
- e-Invoice Guideline - LHDN
- MyInvois SDK - LHDN
交叉核对来源:
⚠️ 免责声明:本笔记整理自公开的官方资料,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税务、会计或法律意见。规定可能随时变动,实际情况请以相关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,或咨询持牌会计师/税务师。
更新记录
- 2026-09-22:首次整理